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62名干部
燃动青春,淬火成钢!
加入我们,并肩作战!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1年度招录干部计划已在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发布,其中,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2021年度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62名干部,具体职位及相关资格条件如下:
【获取完整招录公告信息请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为http://www.mem.gov.cn/gk/tzgg/yjbgg/202010/t20201017_370560.shtml】
一、招录计划
二、报考条件
(一)除具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基本报考条件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本科学历的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本科批次统一录取,录取当年直接入学就读本科学历教育(除保留学籍应征入伍外),且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研究生学历的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021年应届毕业生是指按正常教学计划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的报到证。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即2019、2020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下同),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招录:
1.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2.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
3.因违反纪律或其他原因受过处分的。
(二)报考人员除上述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有关要求;
2.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各职位明确的专业类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确定,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须为相应职位明确的专业类目录下设专业或指定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为同一专业、同一院校颁发);
3.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
4.热爱消防救援职业;
5.具有岗位所需的心理素质;
6.具有服现役经历的须服役期满。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烈士子女;
2.具有服现役经历人员。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笔试
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进行,报名时间截至2020年10月24日18:00,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简称“专题网站”)。
(二)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面试
根据录用计划和录用方向,按照规定的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及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前进行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任一项目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
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仅限测试一次,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
体能测评主要测试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测试项目: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任一项目不合格,则体能测评不合格。
面试重点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报考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三)考察、公示及备案
应急管理部政治部根据录用类别和录用方向,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拟录用对象按规定组织考察,经考察合格的拟录用对象,档案材料报应急管理部政治部进行集中审核。对审核合格的组织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备案手续。
(四)任职培训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际情况和职业特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录用对象进行为期1年的任职培训,其中集中培训、岗前锻炼各6个月,由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组织实施。
任职培训开始3个月内开展体格复检、政治复核、学历学位档案材料复审。培训结束前,对任职培训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对体格复检、政治复核不合格、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或者培训期间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心理素质等原因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予以淘汰。
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实行公务员管理制度。新任职人员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大队级(含)以下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其中在消防救援站(中队)岗位工作时限不少于3年(女性除外)。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所有填报、修改报考信息的历史记录,均可在系统内予以查证,在面试资格复审、录用考察、公示、备案、政治复核期间将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取消其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业务技能测评、面试、考察或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
(二)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干部招录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791-86558206(受理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26日每天9:00-12:00、14:00-18:00;其他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电子邮箱:jxxfrsc@163.com。
(三)电话负责接受拟报考江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的考生咨询,只对相关政策和填报要求作出解释说明。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一律依据考生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中填写的报名信息作出。